适用对象: 各省市新闻办、对外宣传办公室、宣传部等对互联网新闻监管的职能部门,及上级单位需监控下级单位内部和外部网站信息情况的职权单位。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媒体已不再由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所垄断,而互联网已济身成为全球的第四大媒体,全国的网站总数已超过几百万家。
如何监控、管理和全面了解当地及行业内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各地新闻办、外宣办、宣传部等互联网新闻监管职能部门及上级单位需监控下级单位内部和外部网站信息情况职权单位的首要问题。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1843号